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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正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6-04 | 最近登入:102-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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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自民國100年10月起我承租大樓外的一個畸零地車位每季交一次停車位租金,鄰近馬路邊,租金都有正常繳交,直到101年7月大樓管委會交接,換了物業公司來當管理單位,當時要繳租金時,管理員說收據沒有該車位的收據,所以沒有收我租金,連續幾個禮拜,都是相同的回答,有告知請管理員向大樓總幹事反應,屆時需要繳費時,再跟我收,但是至今日前都沒有催討,跟現在租屋處的房東有說明該車位的狀況,但是因為不是他出租的,他也跟我說有催討時再說。 今天102年4月16日收到大樓總幹事來電詢問車位繳費事宜,我表明上述狀況,跟總幹事反應說屢次要繳費都沒有繳成,現在要催討,我可以讓他們沒收押金,而且位置讓出來,請問一下我可以說因為他們的拒收,所以不付之前未繳交的車位租金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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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