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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AO_MIN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3-04 | 最近登入:102-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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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跟B是夫妻,C是A的爸爸,E是B的老闆 今天B把C的車子開去上班,然後把車子丟在公司然後偷竊公款逃跑,後來B跑回家跟A說我晚上會把車子還你就又消失了。沒多久A接到E的電話要A轉告B出面處理事情,但B遲遲沒跟E聯絡,E就打電話給A說限7點前把人交出來,否則把車子處理掉,三日後B再不出現就要帶人到A家裡抓人。A打電話給B直接轉接語音,過沒多久B自己回撥給A說保證會把車子還回去,A接著把E的話轉述給B,B只說處理掉就處理掉就掛掉電話。   1.請問這樣子C能夠採取什麼行動保護自己的財產? 2.A怎麼做才能讓法律保護自己?能夠藉由此事件申請離婚嗎?(但是B死都不離婚 3.如果E控告B偷竊或侵占還是挪用公款,A會受到波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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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23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車子是公公的,那公公可以向佔有該車子的請求返還,如果再不返還可以報警提起侵占的告訴 ... (恕刪) 如果還能提出對方一些不顧家裡面的事實,提起離婚訴訟應該是有可能離得成的。 請問事實是指,要有錄音,還是子女作證還是第三方作證? A幫B清償許多債務,B常常回家跟A伸手討錢,這點算是不顧家裡面的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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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