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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菁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7-04 | 最近登入:102-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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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星期買了一棟透天的預售屋,購買的時候,賣屋的人有說一次施工、二次施工,當時並沒有什麼概念。隔天詳讀契約書,發現為什麼有虛線,覺得怪怪的詢問賣屋的人說是虛線外為二次施工,而且是合法的,打電話問建築師,他說二次施工的部分是違法,也就是違建。違建的部分是角間沒留截角,也就是蓋滿,及車庫、二樓陽台外擴,沒有道路退縮的部分。我的問題是,我可以解除契約嗎?賣方的人堅持是合法的,但請他們立下但書又不肯,並堅持已做到告知的義務,但事實上一般人那知道什麼是二次施工!本來有契約的鑑賞期做保障,但這個部分也被建商做掉了。我們18號簽的約,也第一次看到合約,但他們寫12號拿到合約,也五日鑑賞。而我們也很白癡的沒有當場質疑。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我們自己的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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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