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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岑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1-05 | 最近登入:102-03-05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我於去年2012年4月底結婚, 但是在結婚前就已經懷孕了!於同年的10月份生下兒子! 老實說,我不清楚小孩的爸爸究竟是現任老公還是前男友的, 但是我還是決定把他生下來了! 我一直在害怕中度過! 後來我忍不住帶小孩去驗血型! 證實小孩是前男友的!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 如果我現在決定離婚, (在先生不知情兒子不是他的情況之下), 和先生協議離婚, 我想跟他談    只有我有監護權, 以後小孩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如果後來我跟前男友決定要結婚, 那小孩怎麼處理? 我要先請前夫辦理否認親子關係?   再請前男友辦理認領嗎? 在辦理的過程當中是不是老公就會知道小孩不是他的 2. 如果我坦白告知先生, 兒子不是他的, 他是不是可以"告"我? 像是婚姻自始自終不算或是返回聘金或損害賠償(精神, 這幾個月養小孩的費用之類的) 3. 如果我選擇不離婚, 假裝不知道, 如果以後他發現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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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