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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4-05 | 最近登入:102-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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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有一位年長好吃?做,負債累累的大哥, 沒結婚 無子女 無健保 以后也無退休金,在網上看到相關的資訊,得知兄弟姐妹之間(對無行力能力的一方)有撫養的義務,我老公已經被他拖累了(大哥借錢不還), 以后也不想為這種人付出(如醫藥費等等).
最近我們要買房子, 原本想房子登記我們夫妻兩個人的名字,但考慮到他大哥以后若病倒(如中風)等等問題需要大筆的醫藥費而他自已根本無力支付時,看到網上有案例療養院或醫院會假扣押兄弟姐妹的房子來支付,
考慮到這個原因, 我想把房子單獨登記我的名下,盡量讓我老公名下無房產無存款,
這樣是否就可避免撫養他大哥呢?
以后療養院或醫院應該不會"假扣押"我的房子來支付老公哥哥的醫藥費吧?
請問我跟老公的哥哥(也就是大伯)之間是否存在撫養義務?
另外,我看到撫養順位中有"家屬"這個順位,請問一般指是哪些人, 侄女算"家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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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5-1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你跟大伯間原則上無扶養義務 所以他不可能假扣押你的房子 2.不過若屬家屬關係則有可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的熱心解答.
我和老公單獨在外居住,跟大伯沒有同住一起的事實,
所以只要我先生個人名下無存款和房產,全登記在我名下,
竟管夫妻財產是共有制, 以后若老公的哥哥(大伯)不幸發生什麼事情,
醫院等機構也不會強制扣我的存款或扣押房產,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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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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