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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豪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0-07 | 最近登入:104-19-06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請問........這文章誰懂?!
瀏覽:1058
日期:101-07-13
 請問一下  你家裡竊盜後   有叫他們賠償嗎?   我也類似跟你一樣的問題!!
瀏覽:589
日期:101-07-13
各位大大... 事發經過大約... 因為{三名小偷}半夜敲開我車門..把我整個包包都拿走...後面還給我盜刷信用卡.. 打開過程也被攝影機拍到   到ATM盜刷也有影像.. 也抓到一名... 我前幾個月開過庭...當時法官問我要怎麼處裡賠償問題!! 我想說對方一直說{對不起}...我那時候就跟法官說 到調解會處裡吧... 第一次  調解沒成功...    約第二次的時候{被告} 沒來....感覺被他們乎?了... 是過幾個月了  調解沒成功後面也都沒通知   我就去法院問  服務人員叫我寫{{民事起訴狀{{損害賠償}}   PS:我這樣做  這個流程對嗎? 我也買了三張狀紙回來...   寫到..   事實及裡由 請問這點我要怎麼寫會比較好... 我自己想的太複雜了.. 1.事發當下  隔天  請假報案    薪水被扣  {跑好幾趟警局} 2.年終獎金被扣錢 3.全勤被扣錢 4.我花很多時間再找那三個小偷   其中一個小偷   資料是我提供給警察的... 5.又請假申辦全部證件.. 6.包包跟皮夾  現金...所有證件...從辦費用..花的時間處裡這麼多事情.. 7.精神上面....也因為我包包是放在公司車裡面...公司當然不能諒解...所以我在那段期間撐到過年後就離職了... 8.過年到現在....調解..上法院..這些都是要請假才能用的東西.... 請問一下大大....我要怎麼寫事實及理由  才是正確的呢?  歡迎給我建議或協助..
瀏覽:1058
日期:101-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