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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0-06 | 最近登入:10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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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兒子剛剛高職畢業,與同班同學談戀愛於三個月前發生性關係,發生當時男生18歲又5個月,女方再5個月才滿18歲。對方家長若提出告訴會成立嗎?我們會有任何責任嗎?可能會有什麼結果與判決? 為兩情相悅並無任何脅迫或交易行為,對方家長要求一定金額的所謂和解金是成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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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