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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cy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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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甲】資訊:透天4F,4間雅房、二廳、二衛
A因遺囑之因對房屋【甲】有居住使用權至終老的權利。
B為房屋【甲】繼承人,亦為唯一所有權人
一審法院判決,A享有房屋【甲】全棟使用權,並排除B使用收益
因此A申請強制執行,致使B已遷出房屋【甲】
上訴二審判決廢棄一審原判,判定所有權人B自始有房屋【甲】使用收益權
並有強制執行的權利
目前房屋【甲】由A全部使用
試問各位先進,B除可申請強制執行取得該房屋大門鑰匙外
還可主張甚麼權利呢?
例如:
1.是否可以進去房屋內使用其中兩間房間呢?
2.若不使用屋內房間,可否鎖上存上B的私人物品呢?
3.其餘可主張的權利(請各位先進說明)
以上,感謝律師以及熱心專業人士回覆!
瀏覽:573
日期:103-03-28
執行家母的遺囑遇到的難題
依民法繼承規定母親名下唯一繼承人 只有我一人
目前我與我丈夫住在此房屋,舅舅在外租屋,舅舅沒工作
經公證遺囑內容如下:
「我所繼承家母的房屋必須無償給舅舅使用到終老」
當初家母是善意怕舅舅沒有結婚,膝下無子女,將來有一天老了怕流落街頭,想說提供他一個歇腳之處,但是舅舅突然表示他現在要住進來,要求幾日內給家中鑰匙!
我們也願意照著遺囑走,但是有些疑問,想請問各位法律先進!
舅舅擁有的房屋使用權到底該如何界定呢?
他可以主張房屋的每一間都有使用權嗎?
若是我們將房屋整理後變成一間一間的套房劃歸一間給他,是否這樣可以呢?
擁有房屋的使用權,是否應有範圍的限制呢?
困擾中,請求法律先進協助!謝謝!
瀏覽:2112
日期:101-07-16
執行家母的遺囑遇到的難題
依民法繼承規定母親名下唯一繼承人 只有我一人
目前我與我丈夫住在此房屋,舅舅在外租屋,舅舅沒工作
經公證遺囑內容如下:
「我所繼承家母的房屋必須無償給舅舅使用到終老」
當初家母是善意怕舅舅沒有結婚,膝下無子女,將來有一天老了怕流落街頭,想說提供他一個歇腳之處,但是舅舅突然表示他現在要住進來,要求幾日內給家中鑰匙!
我們也願意照著遺囑走,但是有些疑問,想請問各位法律先進!
舅舅擁有的房屋使用權到底該如何界定呢?
他可以主張房屋的每一間都有使用權嗎?
若是我們將房屋整理後變成一間一間的套房之後,劃歸一間給他,是否這樣可以呢?
擁有房屋的使用權,是否應有範圍的限制呢?
困擾中,請求法律先進協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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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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