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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0-07 | 最近登入:10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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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大們, 購買車位時,其坪數有包含車道..等空間, 而大樓地下室兩停車格之間的空間(空位), 竟能由住戶大會表決,就來決定此空間屬於這兩個停車格的的所有權人才可以停機車, 或是表決大樓地下室兩停車格"附近"(即前後左右)的空間, 只屬於此停車格的所有權人,才能停放機車? 而其他的人不能停嗎? 這樣合理嗎? 那車位旁沒空位的人,就只能將機車停在自己的車格內. tks~ 或是表決大樓地下室兩停車格"附近"(即前後左右)的空間, 只屬於此停車格的所有權人,才能停放機車? 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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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