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bmw1463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9-07 | 最近登入:105-23-01
搜尋結果:共 1 頁,8 篇文章
(偽造文書 的追溯期)} 前親家母在((兩年前))濫用當初跟他們打官司上的戶籍本資料以我的名義與證件到健保局 偷辦了我兒子的健保卡 害我 本人小孩的健保卡正卡失效!!現在過了兩年了請問 偽造文書 還可以追溯嗎 我可以到的警察局提起告訴嗎?健保局也為查明身分(親家母)偽造委託人身分辦理成功!!請問健保局有失職嗎?請問我這樣還可以有追訴期嗎 謝謝各位大大我要如何做起?? 懇請各位大大 給我一條明路明燈 謝謝!!我真的被對方煩到每天都要吃安眠藥才可以入睡請各位大大幫小弟我謝謝!!
瀏覽:9989
日期:105-01-23
如果甲方先不遵守協議書內容,乙方跟著不遵守,乙方而後會有民事責任嗎?  乙方如果被告會成立嗎?   雙方都有扶養一子女,但協議書只有寫乙方要給甲方每月五千元小孩教育扶養費,而後乙方如果被告,乙方也能提出像甲方,也要做到扶養小孩是做父母的(義務),要求甲方每月也要給乙方每月五千元做小孩子的教育基金費嗎?? 請律師解答謝謝^^
瀏覽:757
日期:102-04-29
                                                                       協議書   立書人李X潔(以下簡稱甲方)、李X原(以下簡稱乙方),監護權轉移協議內容如下:一、雙方所生之未成年之子女李X勳<民國95年X月27日生,身分證字號:<F1322XXXXX>歸乙方監護扶養。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勳於每月第一、三、五週之星期五下午十八點時起,由甲方及甲方之母林X香至乙方住處攜出未成年子女進行探視及外宿,並於週日下午二十一時前,將未成年子女送回乙方住處。 二、寒假期間、暑假期間:寒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十五日止(共計15天),另增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不包含除夕掛、初一)。暑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三十日止(共計30天),子女於該期間內隨同甲方,在甲方住處或其他甲方決定之住處生活。另增每年的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夜,由甲方與子女共度。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三、雙方所生之未成年之子女李X瑀〈民國97年X月25日生,身分證字號:F2313XXXXX〉歸甲方監護扶養。乙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瑀於每月的第二週之星期六早上九點時起至當日晚上九點時止,由乙方於週六早上九時至甲方住處接李X瑀外出,至當日下午九時前,再由乙方將李X瑀送回甲處方。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四、為求確實依上述約定探視子女,確保子女之最佳利益,雙方同意必須將實際住所工作場所之地址及聯絡電話告知對方,倘有變動時亦同。 五、乙方願自民國99年8月起,按月於每月15日前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直接匯入甲方之XX銀行XX分行,帳號:0015-XXX-XXXXXX號,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 六、雙方於離婚生效日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及離婚後各自所有之債權債務,均由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七、本協議書共計壹式三份,除由雙方各執壹份維憑外,另壹份則由雙方持往戶政機關,據以辦理離婚、監護權轉移之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取代民國98年4月29日雙方所定之離婚協議書」 (立書人是甲方寫的內容都是對甲方有利的內容,可是我也簽字了我無話可說) 1.第一條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一.三.五週一個月內共有九天已影響到小朋友跟乙方的家庭生活作息了,因為甲方外婆也很疼小孩,導致過於溺愛,帶回來的子女很難教養導致乙方長期困擾,是否能˙減少甲方探視時間,以不會影響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的困擾。 2.甲方長期把我女兒帶出國到澳洲去,是說要到那裡旅遊,但其實甲方是在那裡念書拿綠卡,未告知乙是出國念書而是國外旅遊(協議書上是這麼寫的),故意把我女兒藏在那裡,不讓我看,我長時間已經無法看到我女兒了,我也被剝奪了我該有的永久探視權力,法律上不是有寫到,有監護權的一方是不能拒絕另一方的探視,但現我女兒已不認得我是誰了,我女兒只會叫我Uncle,我真的很傷心,所以我想提高我探視我女兒的探視日,以維持父女關係的親情。ps:1)是否可以請問法官,有監讙權的對方不給我方探視子女時,可否向法院當庭申請起訴或是請求強制執行    2)法官因為我只有國小畢業,所以當時跟甲方所簽訂的(協議書)很多都看不懂,所以請求懇求法官能重      新在寫一份(協議書) 3.甲乙雙方應該共同負責教育子女,以及食衣住行育樂之教育費用,協議書上第五項有寫到,甲方要求乙方按於每月,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但乙方也有養有一子,也是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所以甲方也要分擔乙方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這樣才有做到父母之該有的責任,我是真的很想付這五千元,但我的薪資所得太少了,我要撫養兒子的龐大教育學費,還要付前妻還有女兒的健保費,還有前妻會不定時會要求我寄給她跟我女兒所需要的生活用品,這條款我真的無力償還,可能會造成我以後的龐大負債,還有兒子的教育基金與生活品質。 4.甲方之母因長時間用電話甚至到乙方貴公司騷擾,已經妨礙到乙方工作正常運作,乙方已被公司警告,如有再次情況,乙方可能會被資遣,這樣也會影響到,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食衣住行育樂以及教育費用。 5.我乙方李俊原留有當初跟甲方李弈潔電話內容之影音檔,是否就可在法庭上做為證據,我乙方李俊原想向法院申請永久保護令,因為甲方有在影音檔案中說到,要先殺小女兒在殺大兒子,最後是殺乙方李俊原,讓乙方李俊原身心感到極度恐慌及害怕,可是這個檔案是在98年錄製的,現在是101年ㄌ,請問這個檔案還有用嗎?? PS:律師你好,我只是想要知道我現在的情況該如何解決,該如何做,請給我個方向!!內容有點多請律師幫幫小弟個忙謝謝律師^__^
瀏覽:1512
日期:101-08-23
                                                     協議書   立書人李X潔(以下簡稱甲方)、李X原(以下簡稱乙方),監護權轉移協議內容如下:一、雙方所生之未成年之子女李X勳<民國95年X月27日生,身分證字號:<F1322XXXXX>歸乙方監護扶養。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勳於每月第一、三、五週之星期五下午十八點時起,由甲方及甲方之母林X香至乙方住處攜出未成年子女進行探視及外宿,並於週日下午二十一時前,將未成年子女送回乙方住處。 二、寒假期間、暑假期間:寒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十五日止(共計15天),另增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不包含除夕掛、初一)。暑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三十日止(共計30天),子女於該期間內隨同甲方,在甲方住處或其他甲方決定之住處生活。另增每年的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夜,由甲方與子女共度。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三、雙方所生之未成年之子女李X瑀〈民國97年X月25日生,身分證字號:F2313XXXXX〉歸甲方監護扶養。乙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瑀於每月的第二週之星期六早上九點時起至當日晚上九點時止,由乙方於週六早上九時至甲方住處接李X瑀外出,至當日下午九時前,再由乙方將李X瑀送回甲處方。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四、為求確實依上述約定探視子女,確保子女之最佳利益,雙方同意必須將實際住所工作場所之地址及聯絡電話告知對方,倘有變動時亦同。 五、乙方願自民國99年8月起,按月於每月15日前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直接匯入甲方之XX銀行XX分行,帳號:0015-XXX-XXXXXX號,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 六、雙方於離婚生效日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及離婚後各自所有之債權債務,均由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七、本協議書共計壹式三份,除由雙方各執壹份維憑外,另壹份則由雙方持往戶政機關,據以辦理離婚、監護權轉移之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取代民國98年4月29日雙方所定之離婚協議書」 (立書人是甲方寫的內容都是對甲方有利的內容,可是我也簽字了我無話可說) 1.第一條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一.三.五周一個月內共有九天已影響到小朋友跟乙方的家庭生活作息了,帶回來的子女都很難教養。 2.甲方長期把我女兒帶出國到澳洲去,是說要到那裡旅遊,但其實它是在那裡,故意在那裡念大學想拿綠卡,故意把我女兒藏在那裡,不讓我看,我長時間已經無法看到我女兒了,我也被剝奪了我該有的永久探視權力。 3.甲乙方家長應該共同負責教育子女,以及食衣住行育樂之教育費用,第五項條款,甲方要求乙方按於每月,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但乙方也有養有一子,也適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所以甲方也要分擔乙方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這樣才有做到父母之該有的責任。 4.甲方之母應長時間用電話以及到乙方貴公司騷擾,已經妨礙到乙方工作正常運作,乙方已被公司警告,如有再之情況,乙方可能會被資遣,這樣也會影響到,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食衣住行育樂之教育費用。 PS:請各位大大幫幫我這隻小蝦米對抗大金魚,因為我真的沒什麼錢可以打官司,我只是要求甲方要探視小孩,請把我女兒帶過來給我探視我才給他看,.....甲方盡然要告我,因為甲方很有錢,我真的很害怕!!
瀏覽:1375
日期:101-08-14
我想請教律師贍養費的問題!! 我知道前妻他們無力一次扶養兩ㄍ小孩我建議他們把一個監護權歸我來養>>> 他們在無力扶養的情況下也妥協ㄌ!! 但我當時只確認監護權那一行沒注意到她還有要求我每個月要給他五千元作為贍養費!! 有一天我無聊拿出來再次確認監護權是否是我才注意到有那一條= =" 我想請教律師~我都沒給他贍養費,他也都沒跟我要1~2年了,改天他如果提告我贍養費都沒給他, 我可以當下提出,我也要,要求他也要支付我相同金額的贍養費嗎? 因為我們有各扶養一個小孩,我這樣的要求可以嗎? 還是如果我敗訴了我會被強自執行?還有我要給他贍養費多久,上面也沒寫要給他多久的時間??= =" 難道是要給他贍養費給到我死為止嗎?  
瀏覽:1468
日期:101-07-21
 謝謝律師給我寶貴意見~~我還有一ㄍ小小ㄉ問題請律師解題~前妻有在監護權寫上我要每個月要給他5千元,可是我們都有各扶養一小孩,我可以不給他嗎,不給他我會被強自執行?
瀏覽:1856
日期:101-07-20
我想請教律師贍養費的問題!! 我知道前妻他們無力一次扶養兩ㄍ小孩我建議他們把一個監護權歸我來養>>> 他們在無力扶養的情況下也妥協ㄌ!! 但我當時只確認監護權那一行沒注意到她還有要求我每個月要給他五千元作為贍養費!! 有一天我無聊拿出來再次確認監護權是否是我才注意到有那一條= =" 我想請教律師~我都沒給他贍養費,他也都沒跟我要1~2年了,改天他如果提告我贍養費都沒給他, 我可以當下提出,我也要,要求他也要支付我相同金額的贍養費嗎? 因為我們有各扶養一個小孩,我這樣的要求可以嗎?
瀏覽:832
日期:101-07-20
我跟我前妻離婚4~5年了!!我跟前妻有生兩個小孩1男1女 男的今年7歲女的4歲~離婚協議是我把兩ㄍ小孩監護全都給ㄌ他她才肯離婚~但我有探視權利...可是當初都協議好ㄌ...他都一拖再拖不然就是不給我看甚至還把小孩帶出國不給我看!!我有申請強執行<<<沒用 聲請改判監護權<<<沒用 國家的法官很多都是在混吃等死等吃飯>>>>還有其他ㄉ法官叫我撤銷告訴別煩他們ㄌ>>>>>因為要改判還給我視比登天還難所以叫我別再想ㄌ>>>況且他又帶出國ㄌ所以叫我撤銷告訴!!等他們回來再說....我聲請假扣押...法官也叫我當下撤銷告訴...>>>不然到時候判下來也是我敗訴!! 我當時聽到真ㄉ很幹...誰叫我沒錢...無力請好一點ㄉ律師!!PS:後來我前妻他媽<<<岳母有帶小孩回來我透過其他管道知道他們回來所以我去他家我還請警察去他家..請他們讓我看小孩!!後來他們被逼迫下才答應讓我看因為當時很睌ㄌ所以隔天才讓我看所以我在他家樓下等到早上才帶回來看!!重點來ㄌ...後來我知道他們無力一次扶養兩ㄍ小孩我建議他們把一個監護權歸我我來養...他們在無力扶養的情況下也妥協ㄌ!!現在男ㄉ7歲大的歸我養!!PS:(我想請問大大或有這方面專家律師)~~我監護權雖然現在歸我的,可是我擋下還有跟他立下合約書有三份,一分女方一分男方一份戶政事務所存檔,內容是...男方監護權..女方有探視權!!一個月1.3.5周五晚上7:30分他們帶回去到周日晚上7:30帶回~>>還有每ㄍ個月還要給他贍養費5千元>>請問我養一個他也養一個>>>(我這5千部給他會怎樣???)>>還有因為他們長期都在國外長住很少回來親生媽媽都沒回來看小孩>>都是他外婆有回來就馬上搶這要看!看事沒關西可是每次帶回來我都很男教養我真得很頭痛...如果不給他看,他外婆就會奪命連環摳,最後就是到到我公司來鬧到我無法上班!!我想請問>>(如果我真ㄉ來硬的都不給他外婆看小孩我會怎麼樣....小孩的親生母親有授權給他外婆帶看探視權)ps:(可是我長久以來也都沒看到我小女兒更別說我也有探視我小女兒的權力吧!!)我1~2年前要看他有給我看可是現在我要看他們就說我戴不動更扯的是他們還說他更我不熟...他們還教我女兒要叫我叔叔我真得很想哭>>>他帶出國ㄌ所以我都看不到....他們也剝奪我的探視權力ㄌ!!請各位大大或有這方面專長律師可幫小弟解決我這幾年來心中的??還有苦嗎?拜 託 各 位 了 小 弟 在 此 先 謝 謝 大 家!!
瀏覽:1856
日期:10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