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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Vivian Hun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8-08 | 最近登入:104-15-07
搜尋結果:共 2 頁,12 篇文章
請教大律師: 有關於民法第244條第一項: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之相關問題 [範例] 某甲為債務人共積欠40餘萬之欠款,其名下有四筆持分土地(鑑價金額328萬),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程序之鑑價階段,某甲即因病過世,嗣因某甲之繼承人均已聲明拋棄繼承,嗣由甲妻擔任遺產管理人始得執行程序得續為執行。 前揭持分土地因執行經四拍後因不點交而流標(四拍底價168萬),債權人再次引用前次三拍底價聲請核定本次一拍底價再行發動執行,於申調時第一類謄本時發現,甲妻即甲之遺產管理人於某甲過世後14日,將某甲應繼承之持分土地(註:繼承自某甲之母)以「夫妻贈與」之名義登記為其所有。 【問題一】上案例屬無償行為,債權人以民法244條之1項提出撤銷之訴訟是否合宜? 【問題二】甲妻即某甲之遺產管理人主張,因某甲原既有財產(鑑價金額328萬)足以清償債權人之債權(惟拍賣條件不佳最終流標),並未損害及債權,而提出債權人不得行使撤銷權。請教大律師「有害及債權」是否為撤銷權之無償行為中之必要條件? 又該有害及債權僅依前揭持分土地之鑑價金額(參考值;不代表市價)而論及足以清償債權人是否合宜? 【問題三】針對甲妻於某甲過世後之「夫妻贈與」行為,債權人有何其他保全之權利得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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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15
請教大律師: 有關於民法第244條第一項: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之相關問題 [範例] 某甲為債務人共積欠40餘萬之欠款,其名下有四筆持分土地(鑑價金額328萬),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程序之鑑價階段,某甲即因病過世,嗣因某甲之繼承人均已聲明拋棄繼承,嗣由甲妻擔任遺產管理人始得執行程序得續為執行。 前揭持分土地因執行經四拍後因不點交而流標(四拍底價168萬),債權人再次引用前次三拍底價聲請核定本次一拍底價再行發動執行,於申調時第一類謄本時發現,甲妻即甲之遺產管理人於某甲過世後14日,將某甲應繼承之持分土地(註:繼承自某甲之母)以「夫妻贈與」之名義登記為其所有。 【問題一】上案例屬無償行為,債權人以民法244條之1項提出撤銷之訴訟是否合宜? 【問題二】甲妻即某甲之遺產管理人主張,因某甲原既有財產(鑑價金額328萬)足以清償 債權人之債權(惟拍賣條件不佳最終流標),並未損害及債權,而提出債權人不得行使撤銷 權。請教大律師「有害及債權」是否為撤銷權之無償行為中之必要條件? 又該有害及債權 僅依前揭持分土地之鑑價金額(參考值;不代表市價)而論及足以清償債權人是否合宜? 【問題三】針對甲妻於某甲過世後之「夫妻贈與」行為,債權人有何其他保全之權利得以 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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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13
大律師您好:想請問,我發現的債務人是某不動產的抵押權人,推測應是債務人為了規避執行,故其名下不敢有任何置產,進而將不動產以他人名義為所有權人,而債務人再設定抵押權,倘若真如此,我能怎麼做呢? 因請教過他人,對於要「代位行使抵押權」有一定程度之困難,因為要舉證債務人「怠於行使抵押權」...另外想請問,這跟債務人當時抵押權設定之原因是「普通抵押權」或是「最高限額抵押權」以及「存續期間」有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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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18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那麼我是假扣押債權人,是否至少可以主張假扣押執行費、假扣押債權(200萬)、甚至未受償之執行費(指800萬之執行費)列入分配? 【因為分配表後來重新製作迄今尚未確定】  拍定後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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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30
律師您好:我有一筆債權係經由債權讓與而得,債權金額為1000萬,近日得知債務人名下不動產拍定,但尚未分配表確定,而該筆不動產標的也是本筆債權的假扣押標的(假扣押債權僅200萬),經閱卷得知,法院於執行程序均有通知原假扣押債權人(即本筆債權的原債權人)但原債權人收受公文均未通知我,導致我錯失了拍定前參與分配的機會,想請教:(1)分配表我可以主張我的債權是1000萬還是200萬?(2)本次參與分配我有補繳剩餘800萬的執行費能否在分配表中優先受償?(3)閱卷後得知分配表製做很多次,其中因為法院一直要釐清我這筆假扣押債權是否存在,因法院不知為何原債權人收受公文均未參與分配,故分配表連我的200萬假扣押債權都未列入,由於我是在拍定後才以假扣押債權受讓人名義聲請執行,我有無權利主張以全部債權1000萬列入分配?感謝大律師
瀏覽:1189
日期:103-06-26
再請教律師 有關此次肇事,有到交通大隊調當時事故分析表,而警察居然寫「此為當事人自行息事案件,未予初步分析研判」但是後車撞前車是事實,且警察當時筆錄有寫到【第一當事人願賠第二當事人這次車禍車損部份恢復原狀】;想請教律師: 若要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是否一定要等交警重送的分析報告出爐才能向肇事者提告? (註:已對肇事者及友人、車主寄發存證信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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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16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Vivian Hung 的發言內容: 非常感謝律師撥空回覆,甚為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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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13
律師您好: 本人(A車)於前些時日在停紅燈時遭後車(B車)追撞,致本人後車毀損,當時有請交警至現場處理,當時肇責確實為B車無誤,作筆錄時肇事者表示車輛係向友人所借,因當時肇事者亦未帶行照(故無法得知車主為何人),亦無保險,肇事駕駛人甲當時不發一語,均由友人乙出面向本人協調賠償事宜,並於筆錄中載明「肇事人甲同意理賠,並同意將A車之毀損恢復原狀」。 友人乙當時表示所有賠償問題均由其負責,因甲、乙二人當天有事無法現場理賠,故約定事後相約車廠進行估價維修事宜,惟事後肇事之一方未依約至車廠進行估價及維修事宜亦不予理賠,故請教律師: (1)此次肇事之損害賠償請求之對象,除肇事駕駛人甲之外,是否亦可對友人乙、肇事車B車之車主?(因友人乙當時表示所有賠償均由乙負責並當場表示若其不賠我方可向法院對其提告,此算不算已為口頭要約之一種?) (2)損害請求之範圍除了車輛之維修費、維修期間之交通費之外,還有無其他賠償項目可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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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12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民法第300條,乙對於該賠償責任已為承擔,可以對乙請求賠償,而筆錄記載肇事人甲願負賠償責任並 ... (恕刪) 吳律師您好 倘若筆錄上只有肇事駕駛人甲有簽名,友人乙並未簽名,是否仍可請求? 因只知友人乙的名片,至於其他所有相關資料(戶址、ID)均不知,在訴狀上則無法備載,對於友人乙之請求在法律上是否有失效力? (非常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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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12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是指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後,聲請法院強制執行至執行程序終 ... (恕刪) 非感謝律師您的解惑!感恩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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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