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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彩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5-08 | 最近登入:102-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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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姐 跟她前夫 生有一個2歲兒子我姐夫因外遇導致雙方離婚 雙方協議離婚時候 我姐夫堅持要孩子監護權 由於我姐曾經幫我姐夫處理很多債務 以及我姐夫外遇自知理虧的關係所以那時候 雙方在離婚協議書約定監護權歸我姐夫 我姐只有探視權 但也由我姐夫一方 負擔全部的扶養費用沒想到最近 我姐接到 法院通知 我姐夫 居然以雙方兒子為原告 他為監護人跟我姐起訴請求給付一半的生活扶養費我姐氣不過 跟姐夫連絡 我姐夫居然說 當初離婚協議是大人的事小孩在法律上有權利跟妳要扶養費 就掛斷電話請問 我姐夫這樣主張 有法律上的理由嘛?我們又該怎麼答辯呢?
感謝各大律師的幫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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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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