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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彩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5-08 | 最近登入:102-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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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姐   跟她前夫  生有一個2歲兒子我姐夫因外遇導致雙方離婚   雙方協議離婚時候   我姐夫堅持要孩子監護權 由於我姐曾經幫我姐夫處理很多債務  以及我姐夫外遇自知理虧的關係所以那時候  雙方在離婚協議書約定監護權歸我姐夫 我姐只有探視權  但也由我姐夫一方  負擔全部的扶養費用沒想到最近  我姐接到  法院通知  我姐夫  居然以雙方兒子為原告  他為監護人跟我姐起訴請求給付一半的生活扶養費我姐氣不過   跟姐夫連絡  我姐夫居然說  當初離婚協議是大人的事小孩在法律上有權利跟妳要扶養費  就掛斷電話請問  我姐夫這樣主張  有法律上的理由嘛?我們又該怎麼答辯呢?  感謝各大律師的幫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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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