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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拉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1-09 | 最近登入:1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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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的8/27,在屏東縣發生自摔車禍,原因為路面坑洞深達15公分,而附近也沒有告示牌,有報緊及叫救護車處理,有三聯單、車禍現場照片、警察量坑洞15公分的照片、車子損壞照片,醫院的收據及診斷書,還在治療中,到目前兩個禮拜了還不能走路,傷口很嚴重。目前在家養傷中,希望能先處理一些能在家裡做的事,我認為我損失很多,包括診斷費、修車費、已開學卻無法上學的損失、期間無法打工的損失、人士照顧損失、精神損失等等。請問申請國賠的期限、需要的物品、 處理時間、處理順序、大概能獲得多少賠償??請幫忙解答,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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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