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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cley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7-10 | 最近登入:10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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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想請問一些小小問題...有關婚前協議的小問題, 我若婚前簽訂夫妻財產分開,我可以再婚前協議書上註明老公買的房屋要與妻子共同持有,請問這樣的婚前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因房屋是婚前購買且是老公名字,但婚後要一同付擔) 另外,夫妻財產分開我婚前購買的房子是否就不會共同持有? 婚前協議是雙方制定,是否一定要由律師做見證?若無,只有夫妻雙方是否也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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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