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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嫩嫩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2-10 | 最近登入:10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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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毒品服刑出來都有按時報到和驗尿,把剩下假釋報到完,接者有2年追訴權,被列管毒品驗尿, 我都一樣按時驗尿報到,從沒有缺席過,至今驗尿3個月一次,我到103年7月就結束2年驗尿,今天 路上臨檢,警察身份證打出來說我是強制驗尿,我跟他說我已經跟我管區報到過也驗尿了,他還是強制要帶我驗尿,我說我要上班,我都有按法律程序走,為什麼還要帶我去驗尿,真是雞蛋挑骨頭,一點人權也沒有,這樣的情形已經兩次了,照法律程序我有人權嗎? 為什麼毒品按照法律走還是要被強制,我即使按時驗尿和報到,他們警察還是強制我去驗,說帶走就帶走,那按照法律程序走,又有何用,還不是要在路上臨檢就被帶走,到底毒品改過自新不被看好,只有配合的權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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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