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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龜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5-11 | 最近登入:103-31-01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如題,在上述情況下,土地所有權人可否請里長、管區會同,在上開建物上張貼告示,若對方逾期不處理,即: 1.自行將上開物品以「廢棄物」清除? 2.還是先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假扣押」,等這些程序完成後,再依法院命令執行為妥? 3.請問要告竊佔,還是侵占?告該罪的原因為何? 4.若管區以土地所有權未明為由,不想會同清除上開物品,建議等法院判決(裁定)結果出來再行動,請我暫時不要急著自行清除,說得過去嗎?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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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03
謝謝律師的幫忙~~ 目前問題已解決,想進一步請教的是 1.若在保護令尚未核發的情況下,請警員到場協助溝通無效,可以請警員強制破門進入、以妨礙公務移送嗎?這個會卡到侵入住宅,或是違反比例原則的問題嗎? 2.還是都等法院的保護令下來,比較妥適呢?
瀏覽:3307
日期:102-11-06
收到了,謝謝二位大律師的解惑~~感恩
瀏覽:3307
日期:102-11-06
各位律師及網友好: 我是新手,第一次在這裡提問,如果問題問的太粗淺,請多包含。 請問丈夫與老婆互毆傷害,老婆對丈夫申請保護令(尚未核發,申請中)、提告傷害中,尚未離婚成功,現搬出去外面住。 1.老婆可以回家收拾個人物品拿走嗎,若夫家拒絕、溝通無效,可以請警察用「強制力」進入嗎? 2.若丈夫還是「口頭」拒絕,可對他提告強制罪嗎? PS:戶口還在同一戶。 PS2:房子是夫家親戚的名子,該屋主戶口也是同一戶。
瀏覽:3307
日期:102-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