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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IS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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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想詢問有關補習班開課日前59-8天提出退費申請, 可退還之金額數目。1.本人於2013年12月4日購買了醫美補習班課程該專案為買二送一, 共三種課程(諮詢師/醫美師/醫美實務) 單價各為3萬,總學費9萬, 但因買二送一, 故當天刷卡繳了 6萬元。(?有領取任何教材)三種課程開課日分別為2014年1月4日/ 3月15日/ 5月10日2. 本人於2013年12月9日去電提出退費申請, 原以為係按所繳納6萬元的90%來取得5.4萬的退款。但補習班告知, 會以總學費9萬來計算, 共可退回5.2萬(即扣掉8000元)。3. 繳款單據資料如下:修業期限: 103年1月4日,至103年3月1日止醫美三合一班應收總金額: 玖萬  ( 學雜費90000 / 實習材料費 :折扣-30000)實收金額: 60000刷卡尚欠金額: 0備註 : 贈丙級(證照課程) / 模+衝 (模擬考+衝刺班)4. 該專案係 中華民國醫學美容技術教育協會 委由  北市私立摩登美容短期補習班02-2370-6042(北市補習班證字第5237號) 開設之課程。 總結: 想請問律師, 依法補習班該退回多少金額給我呢?感謝律師您的寶貴時間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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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