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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0-12 | 最近登入:102-20-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我先敘述我發生的問題由來 我跟朋友成立了一間股份有限公司(我朋友以下簡稱「他」),基本上三董一監,三個董事就是我跟「他」還有我媽媽,一監就是「他」的爸爸。公司資本額100萬,持股比例為我50%「他」50%,「他」是公司的負責人,我媽媽跟「他」爸爸基本上只是掛名。 我跟「他」同在公司一起工作,公司的所有主導者都是「他」,現在公司陷入財務危機,廠商部份、員工薪資含資遣費、勞健保勞退費用共積欠約170萬。「他」名下無任何財產(就一個人而以) 我知道董事有負有清算責任,前幾個月我有一直請「他」要提供另外的董事人員來做轉移,因我媽名下有不動產,我不想連累我媽,一直到現在事情爆發了,目前的狀況正懸在那裡,還不知道該怎麼做,有幾件事情想請教 1:目前沒人來接替我媽與我的董事身份,除了變更董事以外,我能夠做什麼動作來排除我跟我媽對公司該負的責任 2:公司停業辦理清算人就位來進行後續清算,如果「他」願意擔任清算人後,但沒有產財或能力或擺爛或跑路等,無法配合清算,那麼我跟我媽媽還會有董事責任存在嗎? 3:承上題,如果有,現在的我能做什麼動作來防止我媽的董事責任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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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