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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Sunn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6-12 | 最近登入:103-21-04
搜尋結果:共 1 頁,10 篇文章
請問已搬走之房客,仍有積欠費用,欲發支付命令追討,有三個問題想請教 1.房客人已走但戶籍仍在我租賃給他的房子內,這間房子會有大樓管理員一併簽收掛號再分給住戶,如果大樓管理員簽收了,就等同於他已經收了並開始算20天嗎? 2.支付命令一定要本人簽收嗎?如果寄到他親戚家由他親戚簽收或寄到他上班的公司也可以嗎? 3.由於支付命令有三個月期效性,那請問如果寄給債務人本人他拒絕簽收,也算沒有收到嗎? 實在是有很多盲點跟疑問 相信這應該是很多人都想問的 先預先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一定大力按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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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17
請問有押租兩個月,但房客走時所欠的錢超出不足抵,請問我如果要追討剩下的費用?是用支付命令還是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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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16
租房給一房客,租約未到期,房租追討十分易之前提出如負擔太大可遷移至別處,承租方叫我賠償他一個月房租??(我們簽的是一般契約) 現在的情況是我房租追討十分不易,之前詢問又說依法如果有收押金,未收租金要等4個月才能強制驅離....我想問 下一次寫租約的時候,可否自行加注條款,類似的意思就是 1.如果房東向房客追討房租兩次以上房東有權終止契約,無需賠償任何費用(那這兩次都要寄存証信函以留証明嗎? )2. 如積欠房租兩個月,房東有權中止契約,無需賠償。這樣跟法條有戶相抵觸的地方嗎?如果有的話,可以加注什麼說明以我寫的為主 3.另外 我每個月這樣要房租 我真的累死了 一直被耍 要個房租要去好幾趟 我可以索取精神賠償嗎? 如果可以,要有什麼證據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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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2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除上面 這樣他要欠我四個月我才能終止租約,我真的是虧大了!下一次寫租約的時候,可否自行加注條款,類似的意思就是 1.如果房東向房客追討房租兩次以上房東有權終止契約,無需賠償(那這兩次都要寄存証信函以留証明嗎? )2. 如積欠房租兩個月,房東有權中止契約,無需賠償。這樣跟法條有戶相抵觸的地方嗎?如果有的話,可以加注什麼說明以我寫的為主 打電話的話諮詢費怎麼算? 我不想年年租人鬼打牆 太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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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27
回覆 Sunny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恕刪)  另外 我每個月這樣要房租 我真的累死了 一直被耍 要個房租要去好幾趟 我可以索取精神賠償嗎? 如果可以,要有什麼證據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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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27
租給一個房客,契約打一年(用的是一般書局買的合約書),不到兩個月繳錢就不正常,半年後我受不了,常常收租跑空,請他去找便宜一點的房子搬走,他要我賠償他兩個月的房租!!! 現在房客到4月7號就積欠我兩個月的房租,我們打的是一般契約,請問到 4月7日我可以依法叫他搬走了嗎?最快可以幾號叫他走?依法處裡程序?何?要怎麼做,拜託告訴我順序。另外他積欠的其他費用(管理費,水費,電費)我要如何追討 ??著實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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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24
租給一個房客,契約打一年(用的是一般書局買的合約書),不到兩個月繳錢就不正常,半年後我受不了,常常收租跑空,請他去找便宜一點的房子搬走,他要我賠償他兩個月的房租!!! 現在房客到4月7號就積欠我兩個月的房租,我們打的是一般契約,請問到 4月7日我可以依法叫他搬走了嗎?最快可以幾號叫他走?依法處裡程序?何?要怎麼做,拜託告訴我順序。另外他積欠的其他費用(管理費,水費,電費)我要如何追討 ??著實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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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24
房客每月月租一拖再拖,我提出如繳不起是否找便宜一點的房子,他還要我賠償,我們是用line對話,他打了一句這個給我 房東:所以如果你真的繳不出來 ,看要不要找便宜一點的,大家都輕鬆 房客:李姐我會盡快給妳,不會給妳拖過月,如果妳現在不想租,妳不但要退兩個月壓金給我們,妳還要再補一個月違約金給我們也,等於妳要給我們三個月的錢再扣除我們的水電,妳划算嗎?租約第二十一條合約 請問 1. 租房子收不到房租就活該倒楣嗎?還要賠償他?我可以告他恐嚇還是威脅嗎? 2.請問如果為了預防這種事情,往後可以在合約中怎麼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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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26
房客每月月租一拖再拖,我提出如繳不起是否找便宜一點的房子,他還要我賠償,我們是用line對話,他打了一句這個給我 房東:所以如果你真的繳不出來 ,看要不要找便宜一點的,大家都輕鬆 房客:李姐我會盡快給妳,不會給妳拖過月,如果妳現在不想租,妳不但要退兩個月壓金給我們,妳還要再補一個月違約金給我們也,等於妳要給我們三個月的錢再扣除我們的水電,妳划算嗎?租約第二十一條合約 請問 1. 租房子收不到房租就活該倒楣嗎?還要賠償他?我可以告他恐嚇還是威脅嗎? 2.請問如果為了預防這種事情,往後可以在合約中怎麼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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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2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依民法規定如果遲延兩個月租金 出租人定合理期限催告後是有終止租約權利 但如果你們契約 ... (恕刪) 感謝回覆,再請教一下 1.律師說:如果對方確實有遲延給付租金 不可能像承租人所述無法終止 或終止後你還要給付違約金 因為這是屬於可歸責對方的事由 我要以哪一條法文或方法陳述給房客聽? 2. 根據他說的話以及行為,我可以告他或寄存證信函之類的嗎? 我不想讓人這樣欺負,房子租給他要花時間去要錢,還理直氣壯,最後還要我賠償?? 衷心感謝
瀏覽:1159
日期:10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