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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容媽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7-12 | 最近登入:102-27-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你好,有個問題想請教,年關將近,接近公司打考績的時候,我被我的直屬主管告知,有別課的課長認為我上班上網的狀況太頻繁,打算要把我的上班狀況錄下來.原本以為只是開玩笑,沒想到當天下午走到那位課長座位斜後方還真的看到一個閃光,親眼看到他操作一台錄影機,確實有做錄影動作(約下午四點半).且他在隔一個小時後(下午五點半)有找我的課長到他座位觀看影片.不過這些行為我都沒有留下任何證據先不論上班上網狀況(我敢說我絕對不是最嚴重的,但我跟他向來不打交道),我想請問:1.當他拿給課長看的時候是否已經達到"散布"的行為?我可以告他嗎?刑責?(不考慮合解) 2.如果他拿給主管看,影響我的考核,是否已達到散布的動作,我可以告他嗎?他是否有刑責?(不考慮合解) 3.如果他之後沒做任何動作單純保留影片,我能告他嗎?沒想到職場是如此黑暗的地方,無交集的人竟可做到這種地步,心裡很慌亂,懇請解惑,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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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