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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嵐馨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8-12 | 最近登入:102-30-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大律師您好:本人與親戚共同委任律師處理聲請系爭標的物之假處分,惟因共同委任一方之親戚未經共有人之同意私下電聯欺騙律師該案已和解(共有人未寫授權同意和解書)且律師也未向本人與其他共有人查證,以致於律師未盡查證之責延誤向法院聲請假處分,期間內本人接獲地上權已被設定公文,才知律師未盡責任依法期間內向法院聲請以致被法院駁回,民事裁定駁回亦有10日之抗告,但委任律師也未通知(裁定公文也是本人向律師事務所要了2次才寄達) 1.想請問提告律師追朔期間為多久? 2.可依何法律途徑與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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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