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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2-01 | 最近登入:10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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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去年五月 在台中從事 臨時工工作 公司有接到一處裝潢改建的工程 期間有些拆除後的廢棄物(石塊等等) 公司叫我擔任司機 載運去公司指定的地方堆置 期間也包含公司其他臨時工也有一同前往 指定地點是公司ㄧ各朋友跟地主承包拆除工程的地點 旁邊空地(也是地主的) 後來被地主另外租出去的房客檢舉 報警前來處裡 當時公司的朋友跟公司都叫我擔下來 我有擔下來 現在雙方不認賬 不過 我都有錄音下來 (有清楚錄到當時要我擔下來) 判決下來一年一各月 沒有緩刑 我想請問 我這時候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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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