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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Mik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4-01 | 最近登入:103-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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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經營一個粉絲團
一直會引用一些網站的文章
這個月突然收到律師事務所的存證信函
說我們侵佔他們的商標權和智慧財產權
要我在兩天內和律師事務所聯絡談和解和賠償金?
我查了一下
我們粉絲團po過10幾篇他們的文章
不知為何有一篇 下面就是沒有網址
我們在2011年po, 他2013年才來告我們
但是 他申請商標權和智慧財產權是在2012年
所以我們使用那張圖片時他們並沒有申請商標權和智慧財產權
這樣我們算違法嗎?
而且和律師通話時
他說他們對每個公司和個人都是統一和解金
所以這不是變相詐欺嗎?
當他申請到專利權
就開始去查哪個人哪個網站用到他的圖
剛好不小心沒有附上網址
就用別人的"不知情"和別人的"花錢了事的心態"
賺了不知幾百萬
這樣不是鑽法律漏洞?
而且他們還是相當知名
擁有50幾萬粉絲團的網站
該如何是好?
他在歛財!!
瀏覽:1056
日期:10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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