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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郭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0-02 | 最近登入:103-26-02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那我可以等他來告再說嗎? 如果不會留下紀錄、也不用賠利息或訴訟費用。反正最糟就是賠這1萬元嘛。
瀏覽:930
日期:103-02-24
2月中誤收隔壁公司的掛號信,後來不知怎地就弄丟了。 隔壁公司來問,原來是隔壁公司的員工私人買的網購禮券,對方也有提出他網購證明,價值約1萬元,現在弄丟了,要我們賠償。請問: 1. 可以置之不理嗎? 2. 可是我們也沒用到,直接賠償不甘心。但如果對方提告,除了賠償之外,還會有什麼問題? 如:罰款之外的刑責、留犯罪紀錄、加計利息、訴訟費用...等?
瀏覽:930
日期:103-02-21
公司誤收他人的有價掛號信,後來掛號信遺失,導致被求償。 可以置之不理嗎?
瀏覽:711
日期:10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