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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雷小亞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6-02 | 最近登入:103-26-02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首先先講明事件中彼此的關係 我方是建商A 立約者為營造廠B 委託人是業主C C於去年初展開了一個新的建案,並且找B負責,而B則找上A負責其中一部分施工安裝。此建案於年中開始動工,並且在年底開了一張三百萬支票(已拿了發票)給A。在過年期間C突然說要重新估價要索回支票(但是發票已繳稅),A方並不理睬。等到2月初支票兌了現後,C方再次通知要重新規劃建案要求A方交回支票。若A方不交回是否會有啥法律問題。 其實是C方違約在先,而A方之前是和B訂契約,並不牽涉到C;如今B已退場,部分同為建商(不同項目)的人已經繳回支票,只剩我們A方了,我們該如何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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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2-26
契約上沒有說明違約退款的事,也還沒開始施做。跟我們一起的營造廠已經退場了(被更替),只有我們還沒退還錢也還沒退場,因為有點模擬兩可,所以還不知道要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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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2-2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目前似欲解除契約,若您無相關違約情形,對方無故解約,可請求相關違約金及 ... (恕刪) 那我想請問一下違約金該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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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