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美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0-03 | 最近登入:103-22-03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律師您好:
因為fb帳號密碼被盜用,向警察局報案,警察找到3位竄改我密碼的人,他們要和我和解,想請教如何擬定內容可達到他們不再盜用的目的而我也可以獲得應有的賠償?警察說這樣的情形無法移送調解委員會,想請問真是這樣嗎?又如果和解,和解書的內容是由我們其中一方書寫嗎?有制式的格式嗎?需要注意的重點及需有第三人在場嗎?另外我的訴求是對方能承認並賠償,請問賠償金額的合理範圍是多少,又我們需要各別擬定3份調解書? 6;?我可否附帶禁止他們再盜用我帳密的條款呢?因為調解在即,麻煩律師了!
瀏覽:8168
日期:103-03-20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