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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3-04 | 最近登入:10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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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懇請各位律師幫忙 我在3/30號的時候,在網路上(奇集集)看到一台非常便宜的相機,然而心急之下,我用LINE聯絡了賣家,當時以一萬六千元整完成交易,過沒多久我就去匯了這筆款項,賣家承諾我會以7-11的黑貓宅急便寄送,並擔保在4/1號下午會收到貨物,但我在4/1號下午兩點多都沒收到,我就密了賣家要求給我寄貨的編號,賣家說他在上班要晚點給我,我就沒有在多說。 到了五點賣家失聯,連絡電話三支都停話,由於我在百貨公司上班,熟悉貨物配送的人員,打了電話詢問,確實沒有商品是要配送到我這裡來。 然而我報了警,警察說要送給偵查隊才能幫我做詳細的追蹤及確認,但對於我一萬六千元是一筆非常大的數目,我就跑了一趟銀行,銀行說賣方那個帳號以前就有被報案過了,並在3/31該帳號已被凍結。 後來地方議員,幫我關心了此案件後,告訴我 這些事情會走入司法程序,也可能會要到法院陳訴這些事情的經過。   我想請問的是, 如果我到法院陳情這些事情,有需要請律師嘛? 或者需要付上昂貴的費用嘛? 我的錢,有辦法拿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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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