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帥大叔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6-04 | 最近登入:103-06-04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阿嬤生有4名子女,1男3女,男為我爸,三年前過世,小孩有我及2位妹妹都已成年。由於阿嬤行動不便兼神智不清,長期都在養護機構,費用大部分都是由我們3名孫子女負擔大部分,而在老爸過世後這三年間的養護費用則是用老爸的死亡保險金在給付(留給我阿嬤的那一部分,由我負責保管運用),但是現在阿嬤的保險金幾乎已用光(僅留點醫藥及喪葬費用),跟姑姑們說明要他們一起負擔阿嬤每個月的養護費用卻都只會推拖,擺明就是不肯拿錢幫忙分攤。 我只知道扶養優先權不會落在我們孫子女的身上,但由於我們是阿嬤帶大(所以之前也一直有幫忙負擔養護費用),但如今老爸不在了,如果我們孫子女也學姑姑們擺爛,會不會構成甚麼犯罪?有沒有可以先自保的方法? 我需要去法院替阿嬤按鈴申告請求姑姑們盡扶養義務嗎?若是不知道姑姑家地址也可以嗎?還是什麼都不管直接讓養護中心通知社會局來處理會比較好? 拜託專業的律師們幫忙回答了,麻煩了,謝謝!
瀏覽:2649
日期:103-04-0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阿嬤之扶養義務人為您父親及三位姑姑,依民法第1115條規定   意思是就算我們孫子女若不願幫忙扶養阿嬤,在法律上也是站的住腳而不會有任何犯罪的問題產生嗎?
瀏覽:2649
日期:103-04-0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建議以祖母名義請求姑姑撫養,若成立的話,奶奶如果符合低收入戶則可申請津貼  口頭上姑姑們都擺爛講不聽,那我是要到地檢署按鈴申告還是等社會局介入讓他們處理會比較好?
瀏覽:2649
日期:103-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