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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雲雲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0-30-05 | 最近登入:100-01-06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回覆 AKU 的發言內容: 如果對方未提告,就沒有問題。 如果對方已提告,在沒有前的情況下,應該可以爭取簡 ... (恕刪)  請問沒有問題的意思是指? 對方提告,爭取簡易判決,那麼緩刑機會呢? 他很不希望被關與留下前科記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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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0-06-01
您好想請問朋友因好奇心作祟,使用變更密碼機制,成功盜用msn帳號,並更動其內部資料。事後因良心不安,而將所更動資料盡可能的還原,並將新密碼告知原使用者親戚,希望能協助還給原使用者。 此應已犯刑法358 359。他為初次犯案,是否能請求法官判緩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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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