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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Know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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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件事,事情是這樣的 A不小心將隨身物品遺忘在B的店內 B說要繳交保管費才要歸還,還拿出店內自定條款,確實有保管費的款項 但B未告知過店內有這種規定, A也是第一次去那裡 B堅持不繳款 就不歸還物品 請問他這樣做合法嗎? 怎麼感覺A的東西被侵占著... 聽起來不太合理? 謝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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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