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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Chris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0-02-06 | 最近登入:10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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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 日前我在學校圖書館借了一本書,作為某堂課期末分組報告資料蒐集之用, 後來那本書被同組的一位A同學借去看。 上周五5/27報告結束之後,A同學跟我說那本書她會直接拿去圖書館幫我還, 然而那本書在5/30號已到期,至今A同學依然沒有幫我做歸還的動作, 因此也逐日被累積逾期罰金。 現在我一直打電話及傳簡訊給A同學,對方卻不接也不回。 由於A同學是澳門生,在畢業後就會直接返國。 我很擔心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而最後變成我要負責賠償那本書。 想請問我現在能夠做什麼來保障我的權利呢? 還是只能自認倒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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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0-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