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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2-07 | 最近登入:10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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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專業人士,我需要幫忙。
我爸是佃農,因地主長期居住國外,我們的租約關係是固定簽約,一直存續,租金也有固定繳交。地主最近回國時間很短,很急著辦手續,他沒找代書,說他自己都問好了,我爸怕被騙。
因我爸有耕作二塊土地(2個地號),一塊1.2分,另一塊約0.8分地。
地主希望還他1.2分地,另一塊0.8分地過戶給我爸。
但他講的不清不楚,說兩方要先簽放棄租約關係,再辦過戶?
請問正常流程要怎麼辦,不能直接過戶後,在解決租約關係嗎?
因土地在堤坊內農地,其他也沒什麼價值,只是希望保留地可以繼續農作物。是否有贈與稅問題?
有要準備什麼東西?感謝各位觀看,再請協助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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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02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要先立下書面協議,才辦理三七五租約終止,以免日後地主不認帳,如有問題,可以來電。< ... (恕刪)
書面協議,我可以自己打一打,請地主簽名這樣子算嗎?還是需要其他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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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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