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璿璿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0-05-08 | 最近登入:100-08-08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回覆 蕭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璿璿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我們有申請調解,對方也口氣變好了也說好
但他說 我支付3倍薪水 給帶班的人
所以他要告我民事賠償 這樣?
還是他要舉證?
瀏覽:4230
日期:100-08-08
各位律師您好: 我想問 就是我之前在7-11上班 但是我沒事先離職就不做,後來我去問薪水怎給,她說沒辦法 因為當初合約有2點 1.未滿3個月扣10天薪水 2 . 曠職1天扣3天薪水
勞工局說不合理根本違法! 然後店長說 要告我曠職沒事先請假 又這個理由要告我 我想問的事 她那合約的2點本身違法 她還要用我曠職沒事先請假告我 這樣合理?
1.未滿3個月扣10天薪水 2 . 曠職1天扣3天薪水
勞工局說已經違法
那他如果以 我曠職沒事先離職 以這像要告我民事 她可以這樣做?
瀏覽:4230
日期:100-08-05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