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廖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9-07 | 最近登入:103-10-07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07/06我在健身房教練的遊說下,刷卡買了18堂教練課,後來我家人反對,且合約有記載「xx健身房應提供三天之審閱期,會員於簽訂本合約後7天內,未完成任何一堂教練課程者,得以書面通知xx健身房解除本合約」 因為我還沒上過任何一堂課,所以隔天07/07晚上我前往健身房表達要退費,對方經理出面表示我符合退費標準,但她必須先回報給總公司,等到流程完成後我才可以進行退刷,後來我問她,為什麼我不能現在退刷,而要等你們公司流程跑完,她說我並不是07/06當天退刷,過了當天要退刷必須回報給總公司,我擔心他會拖過七天,所以我請她先寫一份證明書,證明七天內公司會處理完成,她也願意簽,完畢後她跟我說到時完成公司程序會通知我來退刷,想請問以下幾點: 1.之前聽朋友說退刷好像都沒有什麼跑完公司流程,這樣的程序是否合理?? 2.到時她通知我去退刷後,我要過多久才可以確認退刷完成?? 3.退刷時是否須注意哪些事項,以免到時發生問題??(因本人並未退刷過) 4.若還有其他疑問,是否有一管道可供我諮詢 謝謝大家的幫忙!
瀏覽:1000
日期:103-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