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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123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30-07 | 最近登入:103-30-07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律師們您好:我目前碰到的狀況是103年2月底,我用本票的方式送法院,在等確證中有去調債務人的財產清冊, 有土地及建物,且當時上網調地謄時都無任何貸款及查封。後來3月底時債務人申請抗告,但理由用『後補』二字, 抗告過程來回至少有3個月,因法院說一直等不到債務人的抗告文,以至於要公示送達等流程,在等待的流程時, 在3月底時我又走假扣押流程,但被駁回。我在6/18時又上網調地謄看(因擔心是否有人教債務人脫產), 萬萬沒想到之前調地謄沒半個人,後來居然跑出債務人的地謄上有查封字號。以下是我想請教之問題,請律師們幫幫忙,感謝!! 問題一:可以合理懷疑是假債權但如何呈訴,但如何呈訴法院才願意收,不會一下就駁回?    二:如等確證下來也只能走強制執行且併案,如閱卷對我有何益處??    三:萬一閱卷看到是不只一位債債人,那我的權益損失該向誰訴請?就因單單『理由後補』四字,      導致債務人用『時間換取空間』造成身為債權人的我的損失,    四:重點是在等待抗告的流程,我有先寄存證信函告知不能在抗告過程有任何脫產、買賣等...      一切會危害亦或是讓債權人有所損失的內容,此存證信函也能當證物嗎?   五:可以告對方惡意詐欺或是惡意脫產做假債權嗎?? 以上是目前需請教律師們的問題,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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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3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既然其他債權人(不論其真或假)已經法院審認具有保全財產之必要而裁定准予假扣押,則您可以其財 ... (恕刪)  但我當初送過假扣押是被駁回說『釋明文件不足』,那現在又送假扣押就行了嗎??何謂釋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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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