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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田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4-08 | 最近登入:101-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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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七月十六日的時候向一間英代補習班購買課程,因為學費一次要拿四萬五,英代業務建議我使用小額信貸分期二十期,隨即銀行也打來確認OK就直接辦理好信貸相關業務,隔天就開始上課,只上了兩堂課,之後因身體不適就辦理延緩上課,現在因個人經濟因素無法繼續繳費,向英代詢問對方說依照補習法規只能退費五成(但我連第一期帳單都還沒開始繳),我有點驚訝,因我只上兩堂課,對方說就跟簽新車落地就折價是一樣的道理,我查法規也真的是有這條(退五成),但我仔細看信貸申請書有一條『申請人茲此申明並確認申請人已審閱各條款內容至少五日以上且於完全了解並同意各項合約後始簽名,如經申請即視為已經詳閱』因當時我沒仔細看,照著業務的說明當日就簽名了,所以並無審閱五日以上,請問此合約是否具有效力呢?可否主張此合約無效申請全額退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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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