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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跟班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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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六凌晨,我媽被我爸在旅館抓到與男人(疑似第三者)當時發現他們共處一室(凌晨),我媽衣著整齊,男方赤裸上身當時我爸有帶警察去抓姦,並有帶回衛生紙(旅館內撿到的)到警局之後,他們有寫和解書大概就是第三者須在10/22前賠償200萬給我爸否則和解書自動無效!那位第三者當時有簽下名字,同意和解但是之後那位第三者又說不給錢,因為他表示他並沒有跟我媽外遇但我爸很生氣,他表示沒有外遇為何三更半夜同處一室(而且還是在旅館)他們的解釋是一群人喝醉酒,我媽就想說送他去旅館過夜(鬼才信!!) 請問如果到10/22時那男的依舊不賠償,我爸是否能提起告訴?或是他能有其他做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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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0-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