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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凱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0-19-10 | 最近登入:10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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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的1月19日 我在新北市汐止區汐萬路2段21巷口發生了一起車禍意外
我騎機車且有載人 直向行駛 時速約 25-40之間
遭遇到一台自小客車從巷子口突然倒車
由於巷子口是屬於90度角度
自小客車駕駛貼著牆倒車
以下是圖片
http://imageshack.us/photo/my-images/191/37451947.jpg/
我當時反應不過來遭受到撞擊
整台車翻覆我與後座乘客皆有受傷
當時小客車車主很有誠意的主動報案
並且允諾付出"醫療費"和"修車費用"
在汐止分局承辦後有跟我說明有六個月的時間可以提出告訴
小客車車主表明說 要用保險匯款方式匯入醫療費用
起初後續有電話連絡像我得知兩人傷勢!
還向我表明說 : 可以在去醫院看! 保險會匯入 不用在乎錢
在傷勢縐緩後 卻沒再通知 且跟他說明修車費用時
卻說無法接受 要我能不換就不換!
他表明要談和解 卻談到金錢上就說無法接受且口氣變了
在後面還說 假設無法談和解就上法庭
我有跟他說 目前錯不在我 況且我不是肇事者
我也有心想談和解他卻一在迴避
想請問律師大大們 這該如何是好呢?
我知道發生事故時他不是故意的
但事情發生後就該和平的解決
假設和解走不成 該如何有效的解決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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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3-04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你母親與你父親簽訂的協議書中,係無償要將房屋轉移給你,那麼這樣的契約應該是屬於 ... (恕刪)
但如果 他是在 我18歲之"前" 賣出呢? 這樣對整件事有差異嗎@@
且離婚協議中 是為了推託我父親讓他早日離開而隨口訂定的呢!?
瀏覽:1385
日期:100-10-20
請問各位律師們,小弟我在這遇上個問題,我父母在於我還剛懂事時離婚,我則跟父親離婚時協定,
母親當我滿18歲時要將一棟房子過給我 。協定時,離婚協議書皆有著名,並且保留著。重點來了....最近我打聽到,我母親似乎把那棟房子給賣了!如今我以滿18歲,且以有一段時間,1.請問要如何向我母親索取那棟房子呢?2.假設他聲稱賣掉了無法給予該如何是好?3.如他不給予則犯何條法律呢?
瀏覽:1385
日期:10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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