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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也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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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姊表哥自幼失去雙親,由外公外婆撫養。表哥因病過世,有一棟透天(外公和外婆贈與),一輛汽車及保險金。但表姊在表哥出殯當天立即辦好房屋過戶以及領取保險金。 想請問,在表哥重病在加護病房時,有寫紙條註明房屋要給外婆和姑姑(因他知道姑姑會照顧外婆),僅汽車留給表姊,是否可以把房子要回? (因當初外公外婆會把房子給表哥,是因為表哥會照顧他們,沒想到他會因病過世,結果房子和錢全被表姊拿走,且並沒有照顧外婆,外婆現在搬離那棟房子,暫住在姑姑家中...) 紙條上有表哥親筆簽名,無加註日期 ,但加護病房的護士看過此字條,且可證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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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