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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彤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3-12 | 最近登入:10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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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6,17歲時逃家,和男朋友去臺中,他幫我租屋,當初逃家是因為和男友偷交往被發現,阿嬤開口就跟他要聘金,曾經要過兩百萬,後來我把這件事跟爸爸講,阿嬤腦羞成怒,說自己沒講過,狂打我巴掌,又用雨傘打我的腳打到癒青,之後又逼我們分手,無奈之下只好騙家人說已經分手了,但過沒幾天疑似被發現,我怕又被打,才叫男友帶我離家,逃家十天,男友的家人受不了日夜被我家人和警察吵,求我回家,我就只好回去……怕他受牽連,回去後我一樣騙他們和男友分手了,在那期間阿嬤也一直派人跟蹤我,讓我跟男友感情逐漸變壞,最後分手,分手三個月我才發現我懷孕了,打電話給他,他不負責,爸爸和阿嬤就問我要不要告他,我說好,結果他們告他的是和幼,第一次上法庭我才知道要說謊,阿嬤跟爺爺一直叫我說是男友帶我走的,地點叫我說:男友說叫我選,不然會害到他,爺爺說這句話是關鍵,而後開完庭,他們一直說錢是貼補我的,會給我,到最後調解庭開完,和解金是20萬,每個月規定男友匯錢進帳戶,結果阿嬤他不給我這筆錢,把錢拿走,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在期間她都是代理我爸爸上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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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