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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羽劍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3-01 | 最近登入:107-05-03
搜尋結果:共 2 頁,14 篇文章
各位律師及板上朋友們大家好,
我朋友(女性)於去年五月離婚後,
經家事調解三次後終於制定出調解筆錄並談好探視時間,
(調解期間及調解前,對方皆阻礙探視,未成年子女現年4歲)
但在上次進行探視時,
對方的父母似乎有對未成年子女出言恐嚇或威脅,
導致我朋友上週進行探視時,
未成年子女遲遲不敢跟媽媽走,
而對方律師表示如果子女自己不願意對方來探視,
就沒有辦法強制執行。
但我的疑慮是,
對於4歲未成年子女,
應該屬於無行為能力人,
監護方應該要主動在探視時間給予有探視權的一方探視才對,
想請問各位律師,
如此情況是否能依照強制執行法進行執行或是罰怠金呢?
如果可以,
想再請問處理程序為何?
另外也考慮要請律師之後再次爭取監護權(因對方多次阻撓探視之故)。
在此先謝謝各位律師及朋友們願意花時間協助我解決困難 !
瀏覽:336
日期:107-03-05
兩造離婚後,
女生依照協議書上之探視時間行使探視權,
屢次遭男方阻攔,
遂於今年(106年)6月下旬申請法院酌定探視權,
並於9月17第一次進行調解會,
因未補正戶籍等資料,
調解委員會訂於10月17日進行第二次調解並補正資料。
此段時間皆被男方阻攔探視,
且此次調解仍未寫明調解筆錄,
又訂於11月21日再開調解。
考量多次調解無共識且曠世費時、身心俱疲之情況,
想請教此情況下,
是否能直接投訴狀至民事法庭申請家非調案件由法院直接判決並強制執行,
避免多次調解未果之情況再次發生,
若必要情況下,
亦有雇用律師之可能,
在此想請教各位律師家事訴訟之流程及相關作法,
先謝謝大家了 !
瀏覽:889
日期:106-10-17
網路上有找到一些車禍相關的案例,
是關於不請求賠償,
而是以"回復原狀"為要求進行訴訟,
但在司法院網站上都找不到相關的裁判書,
希望平台上的熱心律師們可以提供一些詳細的資料作為參考,
就是判決書內容,
或是判決日期等等,
近兩個月內若調解不成則會聘任律師進行民事訴訟。
在此謝謝各位律師及網友們 !
瀏覽:578
日期:105-08-28
前陣子跟人打民事訴訟,最近收到判決書了,我告他的部分是由對方賠償我四萬,他告我的部分是由對方賠償我六萬,然後他告我的部分,上面有說明判決費用由被告(我)負擔二十五分之三,想請問這費用該去何處查詢?又該如何繳交?
另外,賠償的部分,只要拿簡易判決書去跟對方要錢就可以了嗎?或是有其他的流程呢?
瀏覽:494
日期:105-05-12
日前因故被提告民事
也收到了對方委任律師的民事起訴狀
後來我方也在時間內回應了民事答辯狀
現在又收到了對方的民事準備(一)狀
請問我對於他的準備狀中仍有不認同想要提出答辯的部分
應該要回應予怎麼樣的書狀呢
或者是不用再回覆了?
希望能了解詳細的流程
在此感激不盡各位律師
瀏覽:768
日期:104-12-26
各位律師您好,
先簡單敘述一下事情經過 :
前陣子因故與女友的前夫有爭執,
我對他提出刑事以及附帶民事求償10萬元(恐嚇),
後來他也對我提出一個民事訴訟案並求償50萬元(侵害配偶權),
雙方皆證據明確,
後來因調解會表示將兩件案件排在同一天處理比較方便,
(他有請律師出席,本人沒出席,調解會開在昨天)
而對方律師表示他只收到委託處理他控告我的案件,
並沒有接到他委任我對他控告的案件的應對,
所以這樣是否表示他對我對他提告的這個案件放棄申辯的權力 ?
對方完全無和解的意思,
請問我該如何著手寫答辯狀與擴張聲明 ?
因為這些都是第一次接觸,
希望能稍微詳細的解說一下流程與做法以及現在這個情況怎麼做對我最有利,
若有必要必定會請律師 ! 希望各位能多多賜教
瀏覽:1320
日期:104-11-21
各位律師您好,
想請教關於資遣費的問題。
我從103年10月1日開始在一間餐廳上班,
因為當時人力嚴重不足加上主管無心徵人,
所以導致常常都是我跟另一名員工撐全場,
工作時間絕對超過8小時而且從未領過加班費,
後來一直做到104年11月1日,
這間店因經營不善而停業,
而主管於104年10月23日告知將於11月1日結束營業之情事,
根據勞基法第16條,
我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
理應於20日之前告知,
但主管僅於11日前告知,
明顯違反勞基法。
再者,
資遣費的部分全體員工七人都沒有領到,
但只有我跟另一位同事願意爭取,
於是我跟他去市政勞資單位申請調解,
要求給付資遣費、預告薪資,
以及先前未領之加班費,
然另一位員工皆有留存打卡紀錄以及薪資明細,
而我並未留存,
所以在填寫申請時僅以概略做計算,
想請問之問題如下 :
1.資遣費與加班費等的部分是否需要由員工本人自行舉證並計算? (調解會)
2.雇主故意不給付加班費與資遣費是否可依法檢舉開罰?
3.七名員工中僅有三名有勞健保,是否可依法檢舉開罰?
雇主因收到調解會通知,
因此用了簡訊跟我說我之前做的一些事情明顯違反工作規則,
且情節重大有損商譽等情事,
但皆已超過勞基法第12條之『三十日內為之』的期限,
想請問雇主如此翻舊帳的行為是否就可以不給付資遣費 ?
另外雇主曾於104年10月4日(或11日)對我惡言相向,
只因我在客人正要離開時將椅子拉開(此為準備打掃之動作,但並未發出聲音也沒有任何打掃之動作),
當時約晚間21:25 ~ 21:35之間,
雇主不僅大聲拍桌對我破口大罵,
甚至在我打掃時走出去又走進來用力推我一把繼續叫囂,
而本人皆無任何回答與動作。
想請問在沒有物證的情況之下能否對其進行提告 ? (刑事)
因為監視器畫面只有雇主才有,
想必他已經把那些片段都刪除了,
人證亦只有一位,
想請問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對其進行提告呢 ?
不好意思問了很多問題,
希望可以有各位律師們為小弟解惑,
因調解會已迫在眉睫,
想做好最充分的準備 !
瀏覽:733
日期:104-11-13
今天收到一份民事起訴狀
我是被告
原告求償50萬元的訴訟標的金額
其中訴之聲明寫了三項
1.報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500,000元及自本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2.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3.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開庭時間是11/19
想請關於2的部分,
?他說『????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這意思是說我的動產跟不動產現在都沒辦法做處置的意思嗎?
因為現在還在上班,
要到11點下班才知道是不是真的都不能領,
現在很著急,
想請問是不是真的不能領了?
有意願當天要請律師,
希望最準確的答案,
因為剛才查了網路也諮詢了幾個免費的專線,
結果給的答案都不一樣,
有的律師說沒有執行書或判決確定就不會不能領,
也有的律師說已經收到就是不能領了,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 ?
先謝謝徐律師您的回覆,
如果還能先把錢都領出來我暫時鬆一口氣了,
那麼我該如何寫答辯狀呢?
是否該委任律師?
這民事起訴狀中裡面確實諸多不合理,
我也有反駁他的證據在手上,
只是不知道該如何起手
瀏覽:21574
日期:104-10-24
前幾個月對被告提的刑事恐嚇案件之後有寫一個附帶民事求償的申請,
而今天收到法院公函了
上面標題是"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通知書 "
其中有一項"備註(應補正事項)"的部分
內容如下
【請於文到後5日內補正 : 請求金額明細計算依據至院。
民事委任書一件】
想請問這段話是什麼意思呢 ?
另外他也有附一張民事委任書
如果沒有要委任別人的話應該就不用寫吧?
我已滿20歲了
還有前一段說的【請求金額明細計算依據至院 】 ←這句我完全看不懂意思,
能否請律師們解惑呢 ?
又想問,
關於此調解的流程又是如何 ? 會花多久時間 ?
我不是很想看到被告
瀏覽:608
日期:104-10-21
2014年的九月我開始與一位有夫之婦交往,
後來她離婚與我交往,(2014年10月1日)
但過程中絕無通姦、和誘等,
若只憑曖昧的對話紀錄是否可能構成妨害家庭 ?
對話中沒有任何誘拐之意圖,
只有討論何時上班,
或是說他很可愛啊想接吻,
問她有沒有吃飯之類的。
且女友當時就與前夫諸多不合,
離婚是他的決定,
過程中我並無慫恿或說服或脅迫。
由於他前夫當時在半夜衝進他房間搶奪她的手機才會得知這些訊息,
應該算是觸犯強制罪和妨礙秘密罪,
想請問這幾項的追訴期都是多久呢?
我之前上網查的有的說半年也有五年十年的,
不太清楚到底怎麼會有這麼多種說法,
希望能得到各位律師們最清楚的解答。
想再請問,
我是否構成妨害家庭?
對方是否告得成?
如果有可能構成的話,
我會請律師並再找時間做詳細的資訊,
如果有資料不完整的地方希望我補充的請儘管告訴我!
先謝謝各位律師們百忙之中願意抽空回答我的問題。
瀏覽:731
日期:10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