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nanc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9-01 | 最近登入:110-14-02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老公是個媽寶,婆婆則極度嚴苛、吝嗇又強勢, 婆婆一直和我們拿錢,他本身愛錢勝過愛小孩的命(曾有老公車貨,婆婆接電話完全不問傷勢只嘆氣說車上買的便當灑地上可惜了....)嫁入他家後我沒收過半毛錢,反倒是我年事已高的母親用盡畢生存款省吃儉用,給我買車、給我子女教養金、給我各筆大額金錢花用,現在因為我生了嚴重的需要長期服用藥物的病無法工作,母親也年屆80,可能我們都沒辦法陪伴我小孩太久.....現在的情況是,我母親有意將他畢生最後存款數百萬拿給我們直接買房,希望我與老公能搬出去住,不要再讓婆婆虐待我害我一直急性發病送醫,但是,我覺得我不會活著太久,因此很希望我媽給我的錢、房子,不要讓老公拿去,因為老公是超級孝順的媽寶,婆婆每次都要出國玩樂就拿錢,甚麼都不做一直拿錢,明明自己收入月破十萬的老師,卻總不肯花自己的,要花我跟我老公的....我的處竟如下: 希望我的生後財產能給兒子,但兒子是中度智障合併自閉症,可能也無法善管,依據我在婆婆家的觀察,婆婆永遠都是把我孩子丟到電視機前面,自己翹腳划手機整天,完全沒有協助教導與早療的意思(因為他說早療會花錢)但是我實在不希望錢落到丈夫以及婆婆的手中.....老公本身也是大媽寶,整天喊累睡覺打電動到三更半夜,做事情都沒規劃未來,只關心動畫有沒有出新番、公仔有沒有新款,不然就是不理會我抱病卻夜夜求歡,實在失望,不想把我媽畢生辛苦給我的積蓄交與這兩人.... 我希望財產給孩子,但他若成年無財產自理能力,我想捐給親戚,不知道這樣可以嗎?還是怎樣做比較好呢?   一個已經痛徹心扉而且無力生存的母親
瀏覽:315
日期:106-08-28
勞資爭議中,公司不讓我回去上班。 期間為避免公司計我"曠職"更合理藉口開除,我發存證信函給公司自保 但是收件人我只寫000有限公司收 郵局投遞是說成功了,但現在很擔心,因為平常都是秘書或者同事在收信,我擔心老闆會耍賴說他沒看到,說是同事自己拆的云云 而照樣計我曠職   請問我的擔心是多餘的嗎? 有這種收件人一定要寫負責人而只寫公司名稱即可不認帳的情況嗎 謝謝。
瀏覽:1012
日期:104-10-16
我是l小姐, 34歲已婚。本案為網路騷擾,請新竹地區有意接案律師協助。 -------------- 簡述事由: 本人前日在台大ptt電子布告欄babymother版發文章,請教嬰兒手部發展疑似遲緩的問題, 在討論建議之餘,有數名版友挑以風波,逕行衍伸為網路霸凌(成人為網路騷擾), 以本人暱稱透過各種方式肉搜,將本人歷史文章揭露,並逕行判斷內容左右討論內容,造成名譽損失。 -------------- 欲詢問之可能犯罪成立內容: (1)兩件跨時間,且主題毫無相關的文章,被版友逕行作"連結" ,  "認定兩者有關"並自行下"因果定論" ,直指A文內容=B文內容 這部分有無誤導之嫌?罪名成立? (2)另外一點,即是A文內容本人說"希望大家推薦不要巧立名目收費的課程, "並未說"我想省錢不想治小孩",逕行被版友公開回文成"好可惡 ,還不想要花錢治小孩" 這部分有無誤導之嫌?罪名成立? -------------- 詳細經過: 本人有經精神科醫師判定之強迫症並持續服藥約兩至三年,病情穩定,判定可懷孕生子,只是需要停止藥物。在懷孕生子後,診斷出幼子有牛奶過敏,以母奶餵食為佳,因此我繼續停止精神藥物,以繼續餵奶。   本人在哺乳初期適逢產後,加上新手媽與幼子的適應期多磨合,睡眠不足外,成日一人於房中足不出戶,疑似焦慮停藥導致 嚴 重 產 後 憂 鬱 症 ,當時為去年八月。去年八月當時本人一心推責丈夫尋求心理出口,在情緒不佳下,於台大ptt討論區marriage版上發文"該如何與老公維繫感情",期望社群力量安撫作為產後憂鬱之發洩管道。究其內文,為本人當時極不穩定心理狀態下尋求網路溫暖之文章,故用詞多偏頗,意圖博取網路同理與版友一同責罵丈夫作為紓壓,當時本人衝動發文內容讓許多版友誤會我核准丈夫對幼子做虐待,其內容多情緒性、也可能是當時極度焦慮時做出的失控妄想、無現實根據之文章。後來本文無後續討論也無回應。   事隔半年多後,本人在babymother版發了一篇幼子手部細動作發展較晚的文章,馬上有marriage版友直接引用"該如何與老公維繫感情"舊文,並將豪無證實的內容臆測公開說成結論,將本人兩件獨立無關連、跨時間、跨兩版的文章做轉錄,並且對大眾散佈本人幼子手部不靈活=半年前抱怨老公的文章內容導致,該行為毫無根據、毫無事實邏輯關係,實屬造謠本人幼子手部不靈活=本人幼子罹患發展延遲=本人允許老公家暴虐童導致。文中散佈本人是"兇手",其後很快速地累積數百推文指名本人賤、畜、只想跟老公每天做愛、還說自己好幸福、人渣、垃圾、噁心。    此外,本人在幼子手部細動作發展晚的諮詢文中,提到期望大家提供不要巧立名目開課的診所,也逕行被網友回文曲解成本人虐童外,更曲解成本人不希望幼子接受治療,希望幼子不要花到自己的錢。大眾傳播威力之大,以及大眾人云亦云、只憑直覺思考不做合理邏輯判斷之風,使得本人後續接到威脅要報警、通報社會局之回文。本人有意願負擔專業諮詢,請擅長網路紛爭之律師提供協助。   另外針對上文,期望回答事項如下:   (1)本人針對半年多前發文多虛構偏頗,已在ptt版上道歉,但版友說破嘴仍不信,說本人是推託虐童之藉口。版友並說已根據本人他版發文內容,說已通報社會局介入。想請問律師,本人在網路上他版最早發布之文章,為情緒不穩定時上網取暖討拍發洩文,內容完全非事實,本人幼子經得起任何專業鑑定,生長曲線一直在頂標,粗動作也提前兩三個月就達成,但是網友皆說本人先前的發文是犯案確實證據,請問律師,"一篇我自己產後重度焦慮時,想要上網找其他網友一起罵老公的發洩文,可以當作犯案確實證據嗎?   (2)那些轉錄文章逕行將無關兩事件做因果推測的版友,以及附和加入罵本人之集體霸凌版友, 逕行曲解本人"期望推薦不要巧立名目、收費合理的醫療院所"本文,說成是"本人致使幼子腦傷,並且不願意出錢治療幼子"的荒誕推論, 是否有法源可供訴狀參考?   謝謝              
瀏覽:940
日期:104-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