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紫凝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6-02 | 最近登入:104-16-0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原本在懷孕8個月的時候要跟男友去辦公證,但後來結婚條件沒跟他爸媽談攏(聘金細節那些),
所以分手了,也沒公證..
上個月小孩出生了,前陣子剛報完戶口,讓他跟我姓
但昨天小孩的爸爸傳簡訊給我說要跟我爭小孩的監護權,
想請問未婚生子而又已經先讓孩子跟我姓的情形下,生父想爭監護權爭的到嗎?
如果他要求確認親子關係想認領,我一定要答應嗎?
確認親子關係確定他是生父的話,那他就又有權力跟我爭小孩了是嗎?
我不想讓孩子給他..也不想讓他看小孩,有辦法嗎?
我一定要先弄清楚,因為到時候要請律師,請各位麻煩幫我解答,有機會也會請各位律師幫忙謝謝
瀏覽:905
日期:104-02-16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