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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kare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5-03 | 最近登入:108-26-0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日前長輩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勞保局回覆因民國80-81年間為某公司負責人,且有積欠勞保費,依照勞保條例第十七條暫不給付其傷病給付,因時間久遠長輩回憶時,記得都有按時繳納,也不知道有欠費事宜,公司也已在87年歇業,依照相關規定,單據與帳務都已不存在,長輩無法提出相關證明,且長輩民國92年間罹癌,這段期間皆有申請過傷病給付及殘廢給付等事項,皆無告知有欠費,令人疑惑此筆是否真為長輩公司之欠費,勞保局函文提到82年台北法院有核發債權憑證,請問民法中債權15年效期,長輩是否可以主張效期已過?或是有其他相關法令的建議?感謝各律師幫忙及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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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8-02-17
日前長輩騎機車(於103年10月8日)與計程車發生車禍,剛變綠燈時起步沒多久(不到三秒)就被後方計程車撞倒,幾次與長輩討論期間發現長輩似乎對事發細節記憶模糊有時說他原本要直行,有時說要待轉,最後於事故鑑定時回答為要待轉,因被撞倒後使其後座乘客手骨折開刀住院尚在復健中,計程車車損人無傷. 初步分析研判計程車:1未注意前車車況2自行移動車輛位置3違反交通安全規則使人受傷,我方尚未發現原因,因傷勢尚未康復不知如何與對方談和解,但對方一直催促,期間申請調解會也申請事故鑑定分析, 鑑定分析判定,我方:向右變換行向未注意右後方來車為主因,計程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次因. 想請問這樣的判定有何條款可以參考或提出覆議嗎?這樣的判決對之後理賠結果會有何影響?因現手傷狀況恢復不明確無法提出確切和解理賠事宜該如何處理?長輩也可能尚在機車直行階段即被撞倒或若要待轉偏右速度也相當緩慢幅度也不大,非直接右轉且也未變換車道即被撞倒這樣是否應為次因(長輩平時車速約20KM),有點不解待轉也算變換車道嗎?請問長輩是否有權再調事發監視器觀看?長輩說鑑定時監視器都沒拍到雙方車向只看到一點點長輩們被撞倒在地的影像,所以主因變成長輩方實在令人錯愕,聽說若有爭議可於6個月先提出告訴要如何處理?因對方計程車司機很狡猾似乎很了解及規避法律刑責,再煩請幫忙解惑回答!感謝不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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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