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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0-28-11 | 最近登入:100-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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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好 請幫幫我~我是單親媽媽獨立撫養一個兩歲男孩  我在99年9月交一個男朋友當時他說願意照顧我與小孩  交往至今年8月底因我工作較忙無法配合他的時間 而男友提出分手 我也答應了我在今年10月接到 他向法院請求協助處理債務法院傳單  內容為 前男友提供三張銀行匯款單 6.7.8.月份共伍拾萬元說是我向他調借 屢次催討 我置之不理 請法院處理債務我在11月2日提出異議 我沒有向他借錢 我有通聯記錄及 他傳給我的簡訊為證明有交往 他要我出來調解  不然要告我詐欺我沒向他借錢沒有本票借據兩人交往屬心甘情願贈與我與兩歲小孩12月5日要開調解 請律師幫忙1~他可以告我詐欺嗎?2~錢的事會被他告成嗎?3~他說太太死了 卻沒說再娶 後來才知道  會被告妨礙家庭嗎?謝謝~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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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