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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貓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0-04 | 最近登入:104-20-04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律師你好 我是個體戶兼差性質於拍賣網上販售手機配件,去年11月中售出一個手機殼,品牌是較不為人知的,後來在上週收到保智隊通知並已完成筆錄,筆錄之前我急著找廠商和解也付出了一筆龐大的和解金以及得到和解書,製作筆錄時有提供和解書與悔過書附件給檢察官,當初出售時真的不知道這品牌已有註冊商標,拍賣頁面也沒有任何字眼寫出對方的品牌,但照片有拍到包裝,個人也未盡義務上商標網站查詢(對方法務教導如何查詢),個人非常的懊悔與歉意. 目前筆錄已完成並自白賣出去了三個,也告知販售時不知此品牌已侵害到他人的商標. 最近這幾天看完其它商標犯例後,我個人反而更擔心會被檢察官被以知情販售並以集合式犯罪論處.但提告我的廠商與保智隊手上只有一個證物,請問未來開庭時我是否該請律師或是如何回應.個人知錯也應得到處罰,但如果是更加重的刑責我真的不敢想像現在的工作生活未來會變的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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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律師 我想請您幫我解開一個疑惑 , 我想要進行認罪協商(已完成和解) , 筆錄中我是寫"不知情"此商品當初是觸犯商標法 , 畢竟不是知名品牌 , 但我沒去查證我必須承擔後果(我是真的不知道) , 屆時開庭我是否要改口說"知情"認罪才能換得認罪協商以便才有機會獲得緩起訴 ? 我怕堅持 "不知情" 的話案件就會被起訴至法院判刑 . 謝謝   您好! 如果已經和解應會從輕處罰,建議您可朝緩起訴方向爭取。 ...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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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