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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祥祥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0-04 | 最近登入:104-22-07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有一位家人,於四月初買了一台二手機車。 牽回來沒幾天就出現發不動 等一堆問題。 老闆說保固一年所以有幫我們修。 但還是一堆問題 直到快一個月了 我看不下去 我直接打電話說。 你怎麼賣車的 這樣以後誰敢跟你買車,還跟我說可能哪裡有問題,在賣之前 沒有檢查好還敢賣。 罵完一頓就真的修的比較好了。 但五月底 在路上給警察開單說噪音分貝過大。(賣給我們的匙後排氣管好像有改過一樣 ,因為有比較大聲。) 結果說要複檢,六月初我們就牽去給店家,店家說好幫我們牽去複檢。 沒幾天叫我們去牽車,說複檢通過了。 直到今天7/22收到環保局的罰款,1800元。 我就打電話給店家說 不是六月有拿去作噪音複檢嗎? 為何現在會寄罰款單來? 我說 我們買三個多月 不是壞掉 就是開罰單是怎樣? 這樣我們買這台車 怎麼划算? 請問遇到這種 沒良心得店家要怎麼處理? 可以叫店家退錢嗎? 還是可以對店家作一個提告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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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22
車禍地點:小十字路口    我方交通工作:機車     他方交通工具:轎車 我方要直線行駛    他方突然從我方的左側撞過來。 我方駕駛人連同機車被撞到他方轎車的左斜前方.被載人撞上轎車玻璃之後掉下來 我方受傷人員 機車駕駛人 34歲(女) (上班族) 右腳腳趾輕微粉碎性骨折(不需開刀)  ...但醫生開診斷書(建議須休養兩個月..因受傷導致無法上班 )         我方被載人員 59歲(女)(家庭主婦)  左腳小腿兩跟骨頭斷.腳踝.腳趾多處粉碎性骨折..腳底板撕裂傷。(住院) 因受傷導致行動不變 ( 診斷書 建議住院期間9天+出院後6週須看護照顧(親屬)...出院後半年內需複診一週(2-3次) 一年後再拆6隻骨釘) 他方無人受傷 我方機車 機殼多處損毀.............他方轎車 前保險桿凹進去.擋風玻璃裂掉未(破裂) 現在還不知道是誰的錯..因為未滿一個月.不過已經線上申請初步判斷書。 他方一開始就想和解...我方當然不肯。因他方有保汽車強制險.但沒保第三責任險。我方想說扣除他方的強制險理賠的範圍後 要求現金十萬他方覺得太多 說要請調解委員會.但一個月都無消無息。 *但我方現在因被載人 因左腳 腳趾血液不循環必須 從大拇指屬來共3隻須截肢。 他方只有車禍當天+隔天來看一下下.剩下都是我方主動打電話連繫對方.對方只打來一通就說我們很有誠意要和解。(無言) 現在已經申請好初步判斷書(小十字路口 無 監視攝影機) 判斷書上寫-->他方:未依規定讓車       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態。 這樣是代表兩方都有錯嗎? 還是對我方較有利? 因他方讓我方覺得沒誠意。我方決定要提出告訴(我方應該怎樣做比較好。) 是否能幫我列出兩人各是要賠償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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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14
想問如果,要上法院,打一場官司。 律師費大概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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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5
車禍地點:小十字路口    我方交通工作:機車     他方交通工具:轎車 我方要直線行駛    他方突然從我方的左側撞過來。 我方駕駛人連同機車被撞到他方轎車的左斜前方被載人撞上轎車玻璃之後掉下來 我方受傷人員 機車駕駛人 34歲(女) (上班族) 右腳腳趾輕微粉碎性骨折(不需開刀)  ...但醫生開診斷書(建議須休養兩個月..因受傷導致無法上班 )         我方被載人員 59歲(女)(家庭主婦)  左腳小腿兩跟骨頭斷.腳踝.腳趾多處粉碎性骨折..腳底板撕裂傷。(住院) 因受傷導致行動不變 ( 診斷書 建議住院期間9天+出院後6週須看護照顧(親屬)...出院後半年內需複診一週(2-3次) 一年後再拆6隻骨釘) 他方無人受傷 我方機車 機殼多處損毀.............他方轎車 前保險桿凹進去.擋風玻璃裂掉未(破裂) 現在還不知道是誰的錯..因為未滿一個月.不過已經線上申請初步判斷書。 他方一開始就想和解...我方當然不肯。因他方有保汽車強制險.但沒保第三責任險。我方想說扣除他方的強制險理賠的範圍後 要求現金十萬他方覺得太多 說要請調解委員會 *但我方現在因被載人 因左腳 腳趾血液不循環 將有可能 從大拇指屬來3隻須截肢。 所以我想問 我方因該跟他方要求理賠什麼項目. 每個項目要求多少賠償才算合理.那如果腳趾截肢 又因該要求多少。原本想要求項目:1.醫療費+住院費(強制險不足補現金) 2.住院膳食費 3.醫療器材費 4.因傷導致無法上班費 5.精神賠償費6.後續回診醫療費+後續回診交通費 7.機車損壞費是否能幫我看看如果方便的話 可以幫我列出兩人各是要賠償的項目和金額....那如果截肢又要索賠多少金額呢?謝謝。
瀏覽:1902
日期:104-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