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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心赤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5-05 | 最近登入:104-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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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99年2月購買目前居住2樓房屋,購買後1樓反映因前屋主裝潢導致樓下客廳屋頂嚴重滲水導致剝落,後來他們自行修繕批土,最近發現房間天花板水泥剝落,鋼筋外露及腐蝕,我請泥水師傅來看,他說是氯離子含量過高導致鋼筋膨脹,水泥崩落,但是樓下一直堅持是我家前屋主過度裝潢導致,要求我家負責修繕,而且要求樓板全數拆除重新植筋灌漿. 我家買房子時是買已經裝修完成房屋,而且信義房屋仲介也說不是海砂屋,(目前前屋主與仲介皆無法連絡)請問律師先生: 1.樓下屋頂我需全數負責嗎?責任歸屬是樓下還是我家 2.若樓板全拆,等於我家全毀,目前我家地板沒有任何問題 3.我可以向信義房屋求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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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