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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2-05 | 最近登入:104-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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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今年3月突然有個人(80歲)來我家說我媽欠他互助會的錢,互助會大約是20年前的事,且在這20年間從未來我家討過錢(連他的家人也不知有這件事)。問他如果我們有欠你錢,為什麼這20年來都沒來要我們還錢,他說看我們可憐所以錢先給我們用,現在看我們家在改裝,想說我們有錢了,所以要我們還錢。我媽說確定有把會錢給他,但他一直說沒有,雙方也沒有留下當年的資料。  現在他去警察派出所說我媽欠他錢,警察就叫我媽去和解,我媽去了以後,警察只聽他們的說法,都沒聽我們的說法,就認定我們欠他錢,直接問我媽收了多少互助會的錢,現在要拿多少錢出來和解。看到警察這個態度,讓人覺得警察的立場不中立,我就說要調解委員會來調解。警察說如果調解不成,就看對方是要告民事,還是告刑事詐欺。 我媽想說看他是老人家,不想跟他再爭執這件事,弄得自己也精神不濟,因此會拿出一筆錢直接和解。如果調解不成,我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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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