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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民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5-06 | 最近登入:104-06-06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因為是彰化縣警局偵辦的案件,理論上是要去彰化縣警局製 ... (恕刪) 謝律師: 您好,謝謝您的回覆,我在網路上有發現一則新聞: (惹上網路惡棍 遭陷入罪險坐牢  http://29.antilaw.info/news-climate-8.html) 那時應該也可以查出IP位址不是受害者本人,但還是差一點被陷害入獄,僅只一隻手機,IP位址不是申登人所有,另外生活作習正常,也沒夜生活,這樣警方可以只憑手機號碼定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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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06
電話被別人亂留在色情網站,結果收到警察通知書,說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案"說要去彰化縣解譯, 1.我住桃園,一定要去彰化嗎?不能移至桃園嗎? 2.沒去查IP位址,就依別人亂留的電話,認定是我留的,我打電話去警局問,說要一、二個星期IP位址才可能出來 請問請如何?
瀏覽:2804
日期:104-06-05